【新住民服務站】-移民署呼籲遭受家暴新住民可撥113專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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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呼籲遭受家暴新住民可撥113專線求助

  • 更新頻率:
  • 發布機關: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
  • 發布日期:2018/3/6
 近日新聞報導新住民遭受家暴,導致人身安全受威脅,甚至傷亡事件,移民署呼籲新住民朋友,遇有家暴情形切勿隱忍,並速撥打113保護專線求助,讓政府部門得以及時介入協處。
  
  移民署說明,為了對家暴被害人提供必要之協助,內政部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規定,訂有「內政部處理大陸或外國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警察機關、移民署及其所屬人員發現或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時,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如被害人表明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無法取回時,移民署得依被害人之請求,聯繫住(居)所地警察分駐(派出)所派員陪同被害人取回證件;移民署也訂有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遭受家庭暴力案件通報作業流程,供所屬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及專勤隊知悉家庭暴力案件之通報作業及服務流程。
  
  移民署表示,日前報載楊姓陸配於年節期間遭先生家暴陷入昏迷住院,其居住在大陸地區的2位女兒,於107年2月19日向移民署申請入境探親,已由臺北市服務站緊急處理,核發入臺證件,並於107年2月24日入境探視,移民署也依規定協助補發被先生違法扣留的長期居留證。由於楊女士已符合申請定居條件,未來將協助楊女士申請在臺定居事宜,以維護相關權益;另高雄旗山早餐店被害的陳姓老闆娘及阮姓女員工,雖已由越南國籍歸化取得我國國籍,移民署亦與旗山社服中心聯絡提供相關協助。
  
  移民署再次呼籲新住民朋友,政府部門在中央及地方均有家暴相關協處機制,可提供法律扶助、庇護安置、診療驗傷、心理治療等服務,移民署也會依規定補發居留證件,處理過程都會依規定保密,以維護家暴受害者權益及安全,並避免加害人再度施暴。如果民間團體知悉家暴案件,也應立即通報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時提供救援服務,讓受害者可以安心生活。

(網址連結: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345674&ctNode=2971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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