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前加入健保 看病補助沒煩腦


很多人以為,全民健保只照顧臺灣人,其實臺灣健保對遠離家鄉來台工作的外國人,也給予應有的醫療照護。目前外籍人士來台合法僱用並領有居留證者,自受僱日起應參加健保,保費計算從受僱日起算,直到解約退保為止,外籍人士享有和國人相同的就醫權益,如果雇主忘了將外籍人士納保,健保局人員會定期洽請移民署提供資料,並比對健保資料後,如發現有遺漏情事,會督促雇主趕快幫外籍人士辦理納保手續。

*  全民健保:保障一生的醫療權益

    在生病的時候,除了有照顧我們的醫師和護理人員,別忘了還有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全民健保」)陪在我們身邊!民國84年3月1日開辦全民健保,就是希望全國民眾都能得到健康的保障。
    「全民健保」是全體國民從出生開始都要參加的保險,它是一種全民互相幫助的制度,平時大家按照規定繳交保險費;萬一有人生病,政府就會利用收到的保險費,幫病人繳付部分醫藥費給醫療院所,這樣您我生病時就可以用比較少的錢,得到適當的醫療照護。
    也就是說,您只要每個月都按時繳交全民健保的保險費,不但可以在您生病的時候幫助自己、同時也得到別人幫助;當其他人生病時也可以得到您的幫助!

*  全民健保法規定,每個人都要參加全民健保

    「全民健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是設籍在臺灣的本國人和持居留證居住在臺灣的外國人,無論是大人或小孩、男女老幼、有工作或沒工作,依法都要加入全民健保。而且,這個保險是要保一輩子的,除非是喪失投保資格(如失蹤人口、放棄國籍、戶籍遷出國外或居留期限屆滿),否則從出生到死亡,中途都不得任意退出保險。

*  健保身分的證明:「健保卡」

    每位參加全民健保的人,都要主動申請「健保卡」,作為民眾到醫療院所看病時要用到的證明,請務必妥善保管。

*  健保卡的功能

    健保卡,是把以前的健保紙卡、兒童健康手冊、孕婦健康手冊和重大傷病證明卡等四種卡冊的看病與證明功能都放在同一張卡片上,如此一來,不管我們是何種身分,在看病時都只需要攜帶同一張憑證,此外,這張健保卡欄位內容一旦完全實施後,除了可以記載持卡人的個人醫療費用、在保與繳費狀況外,保險對象也可以知道自己花費的部分負擔,醫院可以由累計的部分負擔,收到規定之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即可不再收取,除了減少民眾負擔,也避免民眾必須先繳交部分負擔,等到次年再向健保署核退超過上限的麻煩,是一張功能完整的多用途健保卡。

*  認識您的健保卡

一、卡片正面
外觀除了有您的姓名、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外,與紙卡最大的差別在於健保卡除可加印您個人相片;卡片上並嵌有一張IC晶片,IC晶片內規劃有「個人基本資料」、「健保資料」、「醫療專區」及「衛生行政專區」等四種不同類別資料存放區段,可透過讀卡機進行「讀」、「寫」功能,卡片下角則有卡片流水號。
二、卡片背面
在健保卡背面印有注意事項,除了提醒您就醫及遺失卡片之處理等事項外,並印有詢問專線號碼:0800-030-598,提供您免費諮詢健保相關事項。
三、卡片安全
健保卡之卡片為PETF材質,卡片上並有扭索彩虹紋(漸層)、細微字、UV紫外線、螢光油墨、光學變色油墨(OVI)及反拷貝色彩等防偽處理。
健保卡特點
四、卡片內容
在健保卡上所嵌的IC晶片內規劃有「個人基本資料」、「健保資料」、「醫療專區」及「衛生行政專區」等四種不同類別資料存放區段,各區段預定存放之內容說明如下:
健保卡得存取資料內容
健保卡得存取資料內容
備註:
一、基本資料第1、2、3、4、7項,顯示於健保卡之卡面。
二、內容標示◎者,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登錄之就醫紀錄,無標示者,為保險人登錄之資料;標示★者,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需使用醫事人員卡讀取之就醫紀錄,保險對象於保險人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之讀卡設備得讀取表列所有內容。
三、保險對象因罹患精神疾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受性侵害所造成之傷病就醫,得依病人要求,不予登錄就醫紀錄。


*  外籍人士投保資格
    臺居留之港、澳、大陸或外籍人士,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指<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其他經衛生福利部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應自符合下列投保資格之日起加保:
  1. 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之日起加保。
  2. 非受僱者,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在臺居留滿6個月(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加保。
  3. 自106年12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籍新生嬰兒,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自出生之日起投保。但105年12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出生,可選擇投保居留滿6個月或自106年12月1日起投保。
  4.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07年2月8日生效施行,對於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依附該專業人才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參加保。
非本國籍人士實際居留滿6個月案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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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人士出入境之健保資格處理原則

    居留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出境者,其出境預定超過6個月以上,得依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選擇辦理停保,入境時辦理復保。
  1. 選擇繼續投保:不須申請,證件效期內出境不受離境日數之限制,可以持續投保,繼續繳納保險費,於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應於就醫後6個月內,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併同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並影印護照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業務組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2. 選擇辦理停保後出國,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亦不能申請核退醫療費用,須等到返國並自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後,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返國復保後,欲再次出國,應於復保屆滿3個月,重新申請停保。

*  如何申辦健保卡

一、第一次申請健保卡
適用對象:一般民眾(含境外出生、初設戶籍國人及外籍人士)
您須完成加保手續才能申請健保卡,但我們提供下列管道協助您一併完成加保及申請健保卡
(一)、向投保單位申請首次參加健保(至公司、行號、工農漁會或公所依附投保時)
  1. 網路申請(限公司、職業工會、農(漁)會)
(1)請向您的投保單位申請,由投保單位承辦人員於中央健保署「多憑證網路平台」申請投保時,倂同勾選製發健保卡及填寫卡片寄送地址,照片檔案格式為.JPG且不得大於5M。
(2)如您的小孩已滿一歲,僅能辦理網路加保作業,請您另外填寫「請領健保卡申請表」以掛號郵寄向所轄業務組辦理,或確認中央健保署完成加保作業後臨櫃申領。
  1. 鄉鎮市區公所(限投保之公所)
  2. 書面申請:
請向您的投保單位申請(或依附被保險人)投保手續,由投保單位填寫「加保表」,可倂您提供的「請領健保卡申請表」(可免費向郵局索取),一同掛號郵寄送所轄業務組辦理。
  1. 就醫服務:
(1)新生兒出生60天內可以父親或母親的健保卡就醫。
(2)完成上開加保作業等待健保卡期間如有就醫需求,可持加保表影本(網路申請列印須加蓋單位印章),於醫療院所填寫例外就醫名冊,以健保身分就醫。
  1. 領卡作業時間:
完成送件後約5至14個工作天,依申請表之郵寄地址掛號寄送。
(二)、已完成(曾)投保尚未申領健保卡者
您可以下列方式申請健保卡
  1. 現場臨櫃申領
  2. 自行裝封郵寄申領
二、更換、補發健保卡
各途徑能處理的狀況和所需的文件都不相同,請先確定您的狀況後,選擇適宜的申辦途徑並準備好所需的文件再辦理。
  • 受理申辦原因:遺失、毀損、更換照片、變更基本資料
(二)、郵局代收
  • 受理申辦原因:遺失、毀損、更換照片、變更基本資料
  • 受理申辦原因:變更基本資料、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時可一併辦理
  • 須於所屬的公所投保才能申辦
  • 受理申辦原因:遺失、毀損、更換照片
(五)、網路申辦
  • 受理申辦原因:遺失、毀損、更換照片
  • 限卡片無法使用且外觀無毀損
三、費用及繳納方式
(一)、臨櫃申請繳納方式
  • 請攜帶工本費200元轉交給服務窗口
(二)、網路申請繳納方式
若您透過個人網路申辦健保卡或是投保單位網路申辦健保卡申請健保卡 可參考兩份操作手冊
您有三種方式可以進行繳費工本費 200 元
  1. 網路 ATM 線上繳費 (需安裝讀卡機)
  2. 全國繳費網
  3. ATM 轉帳。代碼:004 (台灣銀行) | 帳號:ATMNO 號碼
  4. 下載繳款單到超商繳費,持繳款單並於指定日期內於金融機構 或超商繳納,每一張繳款單各超商將收取4元手續費。
* 註一:非台灣銀行帳戶者,可能會收取 3~15 元手續費,部分銀行會提供免手續費服務,請自行洽詢銀行業者。
* 註二:申請健保卡所產生之ATMNO.(銷帳編號)於轉帳時請務必輸入正確,以免系統無法辨識致未能繼續進入製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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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設籍前之經濟弱勢新住民
開辦年月
補助項目及對象
補助單位
補助自付健保費額度
補助資格認定及補助方式
9801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設籍前之經濟弱勢新住民 100年7月1日起,補助對象為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列冊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
新住民發展基金(內政部)
一、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補助100%自付保險費。
二、中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補助50%自付保險費。
一、本項補助係由中央健保署每年提報計畫向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補助經費,申請人應每年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請填具「設籍前新住民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各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經中央健保署核定符合補助資格者,自申請當月起補助設籍前新住民自付保險費。

*  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手冊

為提供國人、使用外語民眾、新住民及其家屬健保醫療指引及健保新制等相關資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每年度均更新出版「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手冊」,目前計有:中文、英文、日文、泰文、印尼文及越南文等6國語言版本。手冊以簡明易懂文字、方便快速查詢相關資訊、並運用圖框設計說明重點等原則規劃內容;透過章節條列方式、分項說明與民眾切身權益相關之健保資訊。以在臺工作之外國人、新住民等族群母語編印說明我國健保制度,有效減少語言隔閡,確實保障在臺所有民眾及其家屬就醫及知的權益。

*  健保諮詢免付費電話0800-030-598

政府對於民眾健康權益的照顧,人人平等,不分本國人或外籍人士,在臺灣依法均享有相同健保就醫權。外籍人士如對健保加保或協助援助有任何問題,除可以透過健保局網站查詢外,亦可撥打健保局免付費電話0800-030-59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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